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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公开招标项目进场交易操作规程

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建设工程项目进入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需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项目受理

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招标人

1.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项目立项文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施工图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房屋建设工程需提供)

6.资金证明文件

7.项目实施方案

8.招标情况说明

9. 财政部门评审报告()

10. 项目主管部门备案证明

11. 环境影响报告

12.监督部门备案证明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或加盖提供单位原章的复印件。

以上资料备齐后,填写建设项目进场交易登记表(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加盖招标人公章,报建设工程交易股登记备案。

(二)代理机构

1.招标人推荐函

2. 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4.中介(代理)机构进场交易服务承诺书

5.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进场交易登记表

(2、4、5项在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以上资料由交易管理股审核。

审查合格后,代理机构按照内网流程逐步进行。

二、项目注册 初步发包

代理机构按照中心内网流程逐步提交审核。

三、场地预约

代理机构按照中心内网流程逐步提交审核。

四、招标公告审核备案

招标公告在网上发布前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并在纸质版上加盖公章确认,报建设工程交易股存档备案。

五、招标文件审核备案

定稿的招标文件需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确认,报建设工程交易股存档备案。

六、公证服务

由招标人自行协商。公证人员进入交易现场要佩戴工作牌。

七、开标评标

需提前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评审专家抽取手续,填写加盖招标人公章的唐河县建设工程交易评审专家抽取审批表(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招标人代表:若为本单位人员需书面提供与招标项目相关的技术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招标人公章);若从专家库抽取需书面提供与招标项目相关的技术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招标人公章)和入库证明。同时报建设工程交易股和交易管理股备案。

交易项目开标前,代理机构进场的工作人员由交易管理股负责资格审查,评标专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的管理由交易管理股该项目负责人及建设工程交易股该项目负责人共同负责,评标现场由公证处进行公证。

招标项目评标结束后,代理机构需将评标结果报建设工程交易股存档。投标文件及所有评标表格交交易管理股封存。

八、评标结果公示

评标结束后的三日内,招标代理机构按照交易中心内网流程提交评标结果。

评标结果经网上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和投诉后启封。中标企业的投标文件报建设工程交易股一份存档。

招标项目交易完成后,代理机构必须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交易项目确认书方可对中标企业发放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

九、保证金退还

依据招标文件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但中标企业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合同复印件报建设工程交易股存档备案。

十、招标投标情况汇总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招标投标情况汇总资料报建设工程交易股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