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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大举措”打造廉洁阳光交易平台

    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改革的办法和法治的思维进一步加强信息化交易平台建设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运用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用权监督三大举措,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保障服务体系,有力维护了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

   一、依法完善权责体系全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工作,明确权力运行边界和流程,确保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一是中心充分发挥信息化交易平台的规范功能和法定程序作用,严格项目交易流程。中心工作人员明确岗位职能,明晰工作职责和廉洁自律风险防控点,切实做到还权于信息化法定交易程序,所有进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信息化交易平台流程,交易信息统一通过县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向各大网站推送发布,施行网上报名、网上标书下载、保证金网上缴纳,对投标人(供应商)报名情况信息化交易系统自动屏蔽,开标前任何人无法查询获取,中心在充分发挥职能的情况下,不揽权、不越权、不滥权,做到项目进场交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二是中心建立健全进场交易制度,依法规范各招标主体行为,例如中介(代理)机构必须具备项目相应代理资质,工作人员必须具有上岗资质证书,项目受理时同交易中心必须签订《中介(代理)机构进场交易服务承诺书》,一系列的制度建设,有效控制了项目进场交易过程中明标暗定、量体裁衣、围标串标、偷标卖标、跑风漏气等违法违规现象,让公共资源交易在阳光下运行,维护了招标采购的廉洁公正。
  二、创新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一是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认真落实项目审核网上登记制度和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制度、项目责任人制、限时办结制。二是依法建立评审委员会专家抽取和评标工作机制。评审专家抽取由业主代表、监管部门代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共同组成评审专家抽取小组,业主代表在信息化专家库现场按照项目需求随机抽取,系统自动语音通知、短信回复,抽取小组成员现场签字确认。评标时评审委员会专家依法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评标室只留评审专家,任何人不得进入评标现场和干扰专家评审工作。
  三、强化用权监督。严格执行开评标工作程序和开评标纪律。一是中心和中介(代理)机构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开标,评审专家进入评标现场后中介(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读评标纪律,介绍交易项目情况和开标情况,明晰投标文件摆放顺序及位置,讲解评标办法,在评审专家没有疑问的情况下中介(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监督部门、业主代表、交易中心有关人员退出评标室,进入交易中心监控中心进行全程视音频监督。评审专家、监督人员、投标人在评审过程中遇到问题以及发现问题需要沟通时,可通过中心交易平台三方变声通话语音系统进行质疑、质询、答疑、证实。二是依法严格开评标保密制度。评标工作全部结束后,评审专家离场,业主方代表和中心管理人员对评标相关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资料全部进行入库封存,中标(成交)信息发布公示期满后方可解封资料,项目招标各主体单位分别存档。若有质疑投诉,相关评审文件资料严格封存管理,除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证外,任何人不得泄露评审工作情况和相关投标人(供应商)投标文件涉及的商业秘密。